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 1月11日,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2020年,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省级转移抽检24类食品534批次样品,涉及粮食加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豆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问题。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石台县横渡镇六房天方茶苑店销售的、标称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花生(生产日期:2020/1/2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贵池区丁江商店销售的、标称合肥日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米(炒货坚果食品油炸类)(生产日期:2020/8/1),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贵池区西思罗烘培店销售的绿豆冰糕(生产日期:2020/6/7),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贵池区尚乐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森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森力”绿豆糕(生产日期:2020/6/5),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安徽鑫辉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千层蛋糕(生产日期:2020/6/11),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青阳县禅悦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蜜丸(生产日期:2020/10/25),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四、核查处置情况
对以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已采取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已立案查处;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已经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