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家校共育!池州十一中组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凯发娱乐

安徽网池州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宣传普及该法,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池州十一中特邀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来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池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乐生,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洁,池州十一中行政领导、班主任和家委会代表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由池州十一中副校长周维祥主持,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汤骏检察官主讲。

汤骏深入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原因、主体内容,让大家对该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并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告诉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切实履行好监护义务,严防欺凌事件发生,严防不法侵害,为未成年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整场讲座内容详实、专业性强、指导性强,与会人员受益匪浅,达到了非常好的宣讲效果。

周维祥期望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明确家庭的责任。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们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重任,用正确思想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家长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营造健康的家庭文化,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配合学校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多一个家长学习,多一个家庭受益。当天活动的开展不仅让大家全面了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而且也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同时也为家校协同育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池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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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家长,池州,池州市,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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