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池州消息 近日,案件当事人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池州市中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民二庭法官手中,对池州市中院从优化营商环境,为企解忧护航发展角度出发,公平、公正、快速、高效审结了两件案件,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的基础上一揽子解决了股权、利息、货款等矛盾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表示真挚的感谢。
2018年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范某某签订入股战略合作协议,范某某拟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对该公司进行出资并获取该公司的股权。协议签订后,范某某按约定以设备和货币向该公司进行投资,但双方未就范某某认购该公司股权数量及实际作价出资的资产范围达成正式投资协议,范某某未取得该公司的股权,至此双方就合作协议是否解除、返还投资款等问题产生矛盾纠纷。2021年8月,双方先后起诉到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一审经审理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判决,先后向池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中,案件承担法官了解到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的经营资金被范某某申请冻结及范某某控制的企业拖欠800万元的加工费未支付,企业面临员工工资支付困难、金融融资受阻、税款能否及时缴纳等问题。承办法官经过研究案情,认为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民营企业,如何帮助企业度过当前难关,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能够快速高效的审结案件是本案的工作重点。
鉴于目前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疫情,加之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范某某系江苏省昆山市人,毗邻疫区,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的风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承办法官果断采取云上庭审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在认真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次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于庭审结束后的五日内即作出了裁判。至此涉及双方当事人的两件二审案件,从2022年2月8日立案到作出裁判仅用时30余天。
案件审结后,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冻结的500万元经营资金得到了及时解冻,有效缓解了该公司的资金困难.就拖欠加工费的问题,贵池区法院通过快立、快审结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一、二审判决的基础上一揽子解决了股权纠纷、加工费拖欠等问题。
池州市中院秉持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认真落实省、市提出的“一改两为”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举措促进案件快速高效审理,为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企业优质高效发展。(通讯员:张勇 吴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