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池州日报报道 近日,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度汛工作,严防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县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和家庭监管责任;把汛期学校安全纳入当前防汛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合力,严防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立即开展一次针对防溺水宣传教育,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重点提醒青少年学生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标识、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水域游泳、玩水、捉鱼等,发现同伴下水要及时劝阻,一旦有人溺水,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贸然施救,要迅速呼救或拨打110求助。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水利、自然资源、教育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湖泊、水库、水渠、河流、水塘、水坑等危险地段设立围栏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居(村)委会聘请义务监督员或志愿者在重点水域和时段进行巡护,阻止学生在湖泊、水库等周围逗留和游泳。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的联系,拓宽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由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防范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