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池州日报报道 7月23日,记者从池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以实施《池州市职业病防治规划》为抓手,大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体制建设,不断强化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全面夯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6年池州市代表安徽省参加国家职业病危害评估获得优秀等次。
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要求,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顺利承接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及时将职业病防治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省率先推行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机制,设立乡镇、工业园区职业卫生协管员66名,覆盖率达94.6%。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印发《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分类建立66家生产矿山、51家冶金、46家化工和123家建材企业基本台帐,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其中,建成绿色矿山46家,绿色工厂26家。专项治理期间,检查企业201家,发现问题和隐患598处,整改率100%。
不断夯实主体责任。2016年以来,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项目471个,开展现状评价216家,定期检测670家,完成新系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485家、危害劳动者17897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62家,涉及非煤矿山采选、危险化学品生产、木质家具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
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单等4.1万份,推送职业病防治主题活动信息13万条。2016年以来,组织职业健康培训56期,初训、复训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6458人次,完成重点职业病监测个案信息12500余条、培训微型企业劳动者600人。当前,市卫健委联合市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池州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与8个县区(管委会)签订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在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技术能力提升等方面,正扎实有序开展为期2年的“五大”攻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