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池州消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有关精神,青阳县乔木乡根据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推行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和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本着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质量为目标,坚决防范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等困难群体返贫为宗旨,扎实开展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下放试点工作。
职责明确,权责统一。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在县民政局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下,乔木乡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行政村负责做好低保申请的受理、核查、评议等具体工作,审批流程在乡、村层面实行闭环运行和规范管理。
缩短时限,提高效能。审批权限下放后,通过理顺权责关系、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时限,审批时限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村级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资料;乡级层面,每月进行集中审批,原则上审批不超过15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救助时效。
提升服务水平,便民利民。今年以来,乔木乡多次组织乡村民政工作人员参加审批权下放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在业务能力上做“加法”,在审批时限上做“减法”,确保低保审批权限“接得住、管得好”。
审批权下放以来,乔木乡扎实推进该项工作,通过简化审核审批手续,切实打通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打好了社会救助“组合拳”,充分保障了全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增强了群众满足感和幸福感。(通讯员:童艳)